1、江蘇盛和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的任港路南、體育館東路東側地塊項目智能化工程已經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 ?,F對任港路南、體育館東路東側地塊項目智能化工程進行公開招標,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資格后審。
2、江蘇建達全過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任港路南、體育館東路東側
(2)工程規模:估算約108萬元
(3)計劃工期:施工總工期90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發包人簽發的開工通知書為準)
(4)質量要求:合格。
4、本次招標工程共分 壹 個標段,招標內容如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所示所有內容。
5、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參加投標的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質,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不得為企業法定代表人;
6、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后審的必要合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4)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企業正式人員(投標企業必須提供:投標企業與項目經理雙方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書);
(5)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①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ⅰ.未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ⅱ.未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②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6)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中本項目要求的資質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7)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①自2020年04月01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 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②自2020年04月01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 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③自2020年04月01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8)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②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
3 * GB3 ③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
4 * GB3 ④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
5 * GB3 ⑤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
6 * GB3 ⑥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
7 * GB3 ⑦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方式的投標。
具體詳見本招標文件《第二章 評標辦法》中的《資格審查標準匯總表》。提供的資格審查材料及審查標準,前后矛盾的以《資格審查標準匯總表》為準。
7、如發現投標人遞交的資格后審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該投標人將記入不良記錄,并上報有關部門。如已中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由該投標人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8、本工程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無需另行進行網上報名,投標文件接收截止及開標時間:2023年 5月 11 日9時30分。投標文件遞交地址:崇川區啟瑞廣場5樓開標室。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提交300元招標文件相關費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9、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圖紙等材料從本公告附件下載;招標文件、修改、補充、招標控制價公布的網址及欄目:“江蘇盛和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官網→通知公告欄”。請各投標人自行關注,否則,引起的所有損失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0、本工程采用合理低價法,具體資格審查及評標細則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
招標人:江蘇盛和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姚工
聯系電話:18521014286
招標代理單位名稱:江蘇建達全過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世紀大道18號恒隆國際B座1412
聯 系 人:崔雋
聯系電話:18051668293
2023年4 月 27 日
附件:發布-任港路南、體育館東路東側地塊項目智能化工程